“莫须有”出自“宋史”岳飞传——岳飞被捕,将结案时,韩世忠不服,质问秦桧。秦桧说,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,虽然找不到了,可是“其事体莫须有”。韩世忠说:“‘莫须有’三字,何以服天下?”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。
究竟何为“莫须有”?我在网上看了各种各样的解释,真是千奇百怪,真正能够说的通的,符合正常逻辑的解释,渺渺无几!
中国知识人读古书,摇头晃脑,做博学状,其实古书读得实在不行,因为他们读书不化,乱读一气。以“莫须有”三字为例,大家都解释做“没有”的意思,这是根本说不通的。秦桧若悍然说“莫须有”是“没有”,等于没有证据就整岳飞、等于公然承认自己胡来,天下哪有这种事?这是不符合逻辑的!
试问,古今中外,诬陷案哪个离得开“巧妙的栽赃”?秦桧是个非常聪明的“狗官”,难道这点道理他会不知道,大家有点太小看“狗官”了!如果是要岳飞诬陷秦桧,这事可能要穿帮,岳飞不是干这个的料!但是,对于秦桧,栽赃诬陷是他的强项,简直是手到擒来,越是“狗官”,作这种事情越是“干净利索”,不会留下丁点瑕疵!所以说,像秦桧这样非常聪明的“狗官”,绝对不会在“自己手上没有所谓证据”的情况下,杀死一个德高望重的有军权的将军!
其实,“莫须有”三个字,是宋朝人的用法。在宋朝人的书里,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里有“莫须召二三大将来”的话;《曲淆旧闻》里有“莫须待介甫参告否”的话;《铁围山丛谈》里有“莫须问他否”的话;《宝真斋法书赞》里有“莫须与他明辩”的话;《分类夷坚志》里有“莫须谢尚书否”的话;《思陵录》里有“莫须批出”的话;《后村大全集》里有“莫须有人”的话。……
由此可以得出“莫须”是“难道不”或“难道没”的意思,而“莫须有”三个字,就是“难道没有吗?”的意思。印证原文:“桧曰:‘其事体莫须有’。”翻成现代话,明明是“岳飞的罪名,难道没有吗?”的傲慢语气。这种语气,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,“莫须有”三个字这样解释,才说得通。
【出处】
《宋史•岳飞传》——狱之将上也,韩世忠不平,诣桧诘其实。桧曰:“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”世忠曰:“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