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服了,你老婆为了你,离婚跟了你,你还要咋样。你觉得这个92的以后能跟你,那多年后难保你不会为了别的女人再离婚,当然前提是你能够负得起再离婚再结婚的代价。我是离过的,为了小三,现在后悔的很,也结婚了,当然不是和小三在一起。我给了前妻赔偿,我给的起,但我如果再选择一次,我绝对不愿意离婚。衣不如新人不如故,这句老话没错。你就是自己心态不对,总觉得外面新鲜。说句不好听的话,你是富二代官二代,有钱什么的,那我觉得你要怎么离婚没关系,怎么玩没关系,你连10w都给不起,要离婚,我估计你和这个92年的在一起了也难保有幸福。不相信你就坦白给她说,你结婚了,如果要在一起,要赔偿10万,自己身无分文了,冷几个月看她的感受。我当初的那个小三,还不是当初说得好好的,性上满足我,人也非常漂亮,学历高,最后我糊弄她,我身无分文了,没两个月就和我分手了,妈的,还不是贱人,没钱就散人,有钱好说。 无所谓,老子白草了她几个月。 我最对不起的是自己的前妻,覆水难收。一句话,家和万事兴,女人玩玩就好,老婆还是得要和自己一条心的人。
[ 本帖最后由 aloneoneone 于 2013-10-27 10:57 编辑 ]